發布時間:2013-10-12 點擊:13
新華網北京9月30日電(記者孟娜李志暉郭麗琨)國慶黃金周將至,中國首部旅游法的正式實施恰逢其時,“人在旅途”的安全愉快有了法律護航。從長遠看,新法對于凈化旅游市場、促進旅游產業發展、推動中國從旅游大國邁向旅游強國,具有重要意義。
歷經30多年發展,中國國內旅游市場規模和出境旅游消費量均居全球首位,并仍保持快速發展。但由于法律制度不完善、商業模式單一,龐大的旅游市場亂象叢生,游客沒有得到應有的旅行享受。中國要成為旅游強國,必須依法治旅、依法興旅。
新法開宗明義,保護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彰顯了以人為本的立法宗旨。特別是專門設立章節界定旅游者的權利保護:自主選擇權、知悉真情權、要求嚴格履行權、受尊重權、救助保護請求權、特殊群體獲得便利優惠權,這在全世界立法中也屬罕見。
針對怨聲頗多的“零負團費”惡性競爭、強制購物、導游賺個人回扣和景區隨意漲價等市場“頑疾”,旅游法作出了針對性限制,以創造令民眾更加滿意的旅游市場環境。
新法實施日期將近,旅游市場已出現了令人欣喜的秩序化趨勢。旅行社開始放棄“低價團費+高價購物”的模式,嚴重扭曲的旅游產品價格正回歸其真正價值。即便短期內價格上升,但由于隱形消費被取消,旅游行業吹起“正風”。
隨著法規完善和市場模式轉變,游客的旅行理念、線路選擇和消費習慣將發生變化。遵守秩序公德、愛護旅游資源的旅游文明也將進一步普及。
立法之后,嚴格執法更為關鍵。旅游產業鏈條長、關聯行業廣、涉及部門多。只有行業自覺、監管跟進、綜合治理,中國旅游業才能真正整裝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