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8-12 點擊:17
新型城鎮化建設不僅是推動經濟發展與經濟轉型的重點,更是未來中國經濟政策的主線;新型城鎮化建設既是轉變發展方式、擴大國內需求的戰略核心,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途徑。由于實體經濟和金融相伴相生,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過程中會產生各種金融需求,新型城鎮化對金融服務的新要求意味著金融業在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時還需努力適應新形勢,找準支持點,創新金融產品。
金融機構經營趨同
難以滿足城鎮化需求
金融資源配置現狀難以適應城鎮化建設需要。城鎮新興產業與成長性企業的融資需求具有高風險、高回報的特征;城鎮小微企業與“三農”融資需求具有規模小、頻率高、時間急的特征;就業、創業等民生領域融資需求則主要以小額、低成本為特征;城鎮居民還有投資理財、資金匯兌等各類綜合性金融服務需求等。城鎮特色不同,其金融需求必然存在差異。如以消費為經濟模式的城鎮的金融需求必然不同于以生產為經濟模式的城鎮;以農業為特色產業的城鎮必然不同于以工業或以服務業為特色產業的城鎮;以內需為主要增長動力的城鎮也必然不同于以外貿為主要動力的城鎮等等。城鎮化建設金融需求的特色化,也要求金融機構提供差異化的金融服務。從金融供給看,各金融機構在經營理念、業務模式、產品服務等方面存在趨同問題,不能完全滿足各類城鎮經濟的融資需求。
公益性項目難以獲得金融支持。新時期城鎮化離不開城鎮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需要加強城鎮交通、能源、供水、通信、文化娛樂等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需要完善就業、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城鎮公共服務。這些項目都具有較強的公共產品屬性,公益性大于盈利性,社會效益大于經濟效益。部分基礎項目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目前,我國金融組織體系以商業性金融為主體,追求盈利性、安全性與流動性間的平衡,對公益性項目的支持能力相對較弱。
金融支持城鎮化擔保不足問題突出。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擔保公司等融資中介機構在縣域明顯不足。農民擁有的最大資源是土地,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作出明確規定,但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相配套的登記、風險評估、抵押權實現等制度尚未出臺,致使農村土地融資載體功能難以實現,土地流轉場還很不完善。涉農貸抵押物處置程序嚴格復雜。
需要完善城鎮金融
服務體系
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著眼于和服務于國家經濟社會轉型的戰略需要,通過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資體制、完善城鎮金融服務體系、信貸管理體系和規范政府與金融部門之間的關系等途徑,形成市場化、多層次、廣覆蓋和可持續的金融支撐體系,強化金融對城鎮化建設的引導和支持效應。
構建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要從制定完善政策入手,引導金融機構調整不恰當的功能定位。城鎮化重心在縣域中心城市、小城鎮,與之相適應的金融體制重點則在微觀金融、民間金融,在普惠制、均等化金融服務上實現突破。應通過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或返還等優惠政策,鼓勵增加縣域、鄉鎮金融機構數量。吸引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縣域、鄉鎮設立分支機構。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前提下,大力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合作社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各類“接地氣”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組織,完善金融“毛細血管”,把更多的金融資源輸送到最基層。同時要發展擔保中介機構,為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管理創造條件。
商業銀行要找準支持點
商業銀行要找準支持點。國有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及股份制商業銀行應重點解決距離中心城市較近的城鎮的金融需求,如供排水、交通、能源、信息、防災減災等基礎設施建設需求,城鎮居民住房消費、教育消費、耐用消費品需求及企業化運作方式的污染綜合治理需求等。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應堅持面向縣域、城鎮社區的零售銀行的市場發展定位,扎根基層、重心下移,發揮地緣、人緣優勢,著力做好支持就業創業的金融服務工作,對農民進城創業、高校畢業生到小城鎮創業給予信貸支持。
加大人口轉移和轉換的金融支持。支持新增城鎮人口的住房需求。從供給上,加大城鎮保障房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對保障房建設的信貸投入在規模、利率優惠、審批等方面予以傾斜;需求上,嚴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努力滿足新增城鎮人口的首套住房剛性需求。加大城鎮轉移人口在教育、職業技能培訓等方面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城鎮居民就業創業,靈活運用促進就業小額擔保貸款、農民工創業貸款、扶貧貼息貸款、聯保貸款等模式,扶持城鎮失業和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就業。改進城鎮金融服務體系。加強支付渠道建設,增加城鎮ATM、銀行卡受理設備數量,不斷拓展銀行卡使用范圍,積極推廣網上支付、電話支付、移動支付等支付創新業務。
完善配套機制和政策措施。人民銀行應把支持城鎮化建設列入金融工作的議事日程,對參與城鎮化建設力度較大的金融機構在再貸款、再貼現、存款準備金、合意貸款規模等方面給予傾斜,在相關金融市場準入、新金融業務開辦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對城鎮化建設薄弱環節給予貼息貸款支持。應充分發揮財政對金融資源配置的引導作用,通過給予財政補貼、稅收優惠、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金融機構將更多資源投向城鎮化。規范發展城鎮建設投融資平臺,鼓勵和引導包括外資在內的各類資金加大對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投入。
原文標題: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要找準支持點
本文來源:證券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