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5-02 點擊:13
本報上海4月29日電(記者顏維琦、曹繼軍)隨著文化創意產業不斷發展,涉及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訴訟日益增多。記者近日從上海市高級法院獲悉,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上海法院一、二審涉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受理數量和審結數量均超過7000件。涉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民事案件占上海法院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總數七成以上,涉文化創意產業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占該院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總數的9%左右。
上海市高級法院副院長陳立斌告訴記者,在案件審理中發現,當前文化創意產業在知識產權的運用、管理和保護方面仍存在諸多不足,權利人防范風險意識不強,因管理缺失而引發的糾紛較多,專業化法律服務機構建設水平有待提高。陳立斌介紹,為有效制止侵權和懲處犯罪,上海法院在相關民事侵權案件中依法提高賠償金額,在刑事案件中依法加大處罰力度。
陳立斌認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應充分考慮行業的發展特點,努力尋求各行業之間的利益平衡,既要確保權利人相關權利得到有效保護,又要促進相關產業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遵循創作規律,充分尊重創作自由,依法保護作者的創作動力和創作熱情;鼓勵技術創新,尊重技術中立,同時充分考慮技術提供者、使用者的行為表現,維護技術合法運用;尊重歷史成因,促進歷史作品在新時期的傳播利用;注重加強商業模式創新過程中的規則建設,樹立規則導向,保障文化創意產業健康持續發展。